各学院、全体研究生及指导者:2020年春学期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在线作业,通知如下。博士学位(毕业)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的验证,由各学院的研究生秘书具体负责,利用知识网学术的不良系统进行检查。研究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了学位(毕业)论文。学号学位申请者姓名”的格式名称。
2、检查范围内所有申请学位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不包括机密学位论文)必须通过“学术上的非端文献检查系统”进行检查。各学院(学部)指定专家负责检查和测定。各学院(学部)严格遵守用户名、密码,不得泄漏,且仅使用测定本校(学部)学位的大学院学位论文,严禁检查本学院(学部)以外或其他无关论文。
研究生院监督使用分账户,并将违反检查系统使用情况通报学院。三、检查步骤的学生在领导的指导下认真修改学位论文,定稿后以“学院简称”。将学位申请者姓名的格式名转换成PDF形式,发送给指导者。经过指导者的审查,通过学校的事务系统,将PDF形式论文的电子版送到所学院(学部),负责重大检查的职员(检查员)检查学位论文。
对检查结果(重复率)符合要求的博士学位论文,检查员打印论文检查结果的首页,在标题行附近盖上学院的公章,并提交论文作者,同时将检查结果的电子版发给指导者。对于重复率高、超出学科规定标准的论文,检查人员必须出具检查报告。
检查的结果,电子版交给了指导者。提交检查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及检查结果的电子版及保存的高重复率纸的结果,由学院保存调查,保存期限为1年。
四、检测结果的处理中,本办法中的“检测结果”都是“除去本人文献的文字复制比”的重复率。学校要求重复率不能超过20%。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超过学校要求的重复率合格标准,可以向研究生报告并记录下来。论文的重复率符合学科规定的基准。
重复率超过了学科规定的标准。根据迭代率的高低,分以下几个情况进行处理。2.重复率在30%以上时,领导将论文的重复率报告给学位点,学位点一般授予领导组织领导小组,参照核心章节的文字复制比等检查结果,集中审查学位论文是否有恶意抄袭之嫌,并认定。
如果没有恶意抄袭的嫌疑,领导应该指导学生认真修改论文。论文修改完毕后再提交检查之前,请在学术圈的检索网站上检查论文,重复率达到标准后再向学校提交检查。3.有恶意剽窃嫌疑的,在学院学术分科会进行学术认定,认定为剽窃的,按照《大连海事大学学位论文伪造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论文送检不被认可,而且这次申请无效,一年内不能再申请学位。
5、研究生或指导者对检查结果有异议时,在测定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院(学部)书面申请,由所在学院(学部)组织3-5名专家鉴定,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给予最终认定结果。六、论文的外部审查1.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的外部审查是学位的负责人,按照网络化的审查流程进行(附件3),论文的审查意见是学位事务员用电子邮件发给博士学位的授权分数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博士研究生及指导人发送。2.硕士学位论文的外部审查按照各学院制定的具体方法执行,学院自主制定审批流程,进行联网审查。
研究生的秘书负责论文的送检。利用一般科的送检平台,论文的评论意见书由研究生秘书用电子邮件发给硕士研究生和指导者。七、答辩申请及答辩1.在疫病预防控制期间,博士研究生通过电子邮件向研究生提交答辩申请书及学术论文发表等相关证明资料。硕士研究生用电子邮件提交答辩申请书及学术论文发表等相关证明资料。
.研究生在线答辩要向研究生报告,取得学位批准后进行。3.推荐使用Welink视频会议系统。学院研究生的秘书至少要在两天前将参加者名单和手机号码发给学位办理王婷。4.在线答辩按照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向学院提交在线答辩的录音录像和照片(答辩者报告、答辩委员会的提问、议长包括答辩的决议等)等相关资料,通过审查的;向研究生报告。
学位在网上审查答辩资料,不合格的情况下答辩无效,需要再次答辩。八、工作要求1.学院应积极采取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学位论文审查、事前答辩、送审和答辩等各项工作,确定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及时通知研究生和领导。要求每个环节都不可欠缺。方式可以灵活。领导和答辩委员会的委员必须严格检查论文的质量。
.鼓励学院提前研究研究研究硕士学位论文的审查和外部审查方法的制定,部分硕士研究生申请参加3月学位会的,应在3月20日前完成答辩,涉及预备审查和外部审查的,学院应事先具体实施制定方法,经过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议合格后,必须向研究生申请。3.学院应保存所有审查过程的记录,各种签名和印刷请回到学校后再发行。
对答辩秘书进行答辩记录和答辩照片的收集,全过程录像,将相关资料提交学院审查,学院确认该答辩,并通知大学院报告。4.学院应及时了解和解决研究生面临的实际困难,尽量确保大学院能按期毕业。